孕婦患腎性糖尿病的危害如下:第一、糖尿病合并妊娠。若患者孕期血糖控制不佳,可能加重眼底病變、腎臟病變及其他血管病變等并發(fā)癥。第二、妊娠期糖尿病。在妊娠24到28周行糖尿病篩查時,檢測出糖尿病。母體血糖升高,可通過胎盤傳自胎兒,導致胎兒血糖升高,刺激胎兒胰島素分泌和血糖利用增加,造成出現巨大兒的風險增加,可能導致母體難產或剖宮產的幾率增加。同時,如患者血糖控制不佳,胎兒出生后出現糖尿病及其它代謝性疾病的幾率將增加。同時患者出現二型糖尿病的幾率也將增加,如果母體再次妊娠,糖尿病的風險也會明顯增加。